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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高新企业奖10万!通州区发布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征求意见稿)
文章编辑:兴知知识产权  来源:通州区科委  人气:78  发表时间:2024-03-28

为贯彻落实《通州区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各项支持措施,强化科技创新对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结合实际,区科委起草了《北京市通州区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4月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siyujie@bjtzh.gov.cn

2.通讯地址:通州区九棵树东路甲442号永安大厦二层

3.电话:89526651-1116

4.传真:81593445

5.登录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tzh.gov.cn),在“政民互动”频道页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

 

通州区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强化科技创新对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区政府设立科技创新资金,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区科委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支持措施

 

第三条  培育高质量创新主体

(一)支持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研发机构根据国家战略需要、高质量发展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按照研发投入情况,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二)梯度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培育库,对培育库中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10万元支持;对首次纳入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小升规”清单的企业,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20万元支持。

吸引创新平台聚集。对新增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认定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平台,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对新增的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平台,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第四条  加强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

(一)支持开展科技研发。对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现代农业等通州区重点产业领域的科技攻关项目绿色低碳、智慧城市、医药健康等城市建设与民生领域的技术开发项目,采取事前直接补助方式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支持应用场景建设和示范。以场景驱动技术创新为引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通过部门派单、场景大赛等方式,为企业适配场景,鼓励企业将新技术、新产品落地验证或示范应用。根据场景经济社会效益,给予示范推广支持。根据场景技术创新性,采取事前直接补助方式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支持创新联合体建设。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根据产出绩效情况,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对全区年度累计成交额10名的单位给予奖励,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以上支持政策中如有特别重大项目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第五条  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

(一)促进孵化延链。支持领军企业等主体建设产业孵化平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进程,对现有的产业孵化平台,根据孵化成效,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新建的具有重大意义的产业孵化平台,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二)强化共性技术服务。面向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服务需求,支持建设共性技术平台,提供研发、测试等专业服务,根据成效,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三)培育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对营收保持一定速度增长的规模以上企业,根据其收入增量,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本区新增的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

第六条  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

(一)培育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对通州区优秀科技创新团队进行奖励每年推荐奖励不超过20个通州区优秀科技创新团队,通过项目资助方式予以支持,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二)促进青年科技工作者快速成长。对通州区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进行奖励每年推荐奖励不超过50名通州区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通过项目资助方式予以支持,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七条  区科委依据本办法制定和发布申报指南,负责受理后补助事项的申报及审核等工作,负责事前直接补助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验收等工作,并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  后补助资金由单位统筹使用。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负责对创新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获资金支持单位须配合区科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或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区科委有权收回财政支持资金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章    

 

第九条  本办法由区科委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24年X月X日起施行。《通州区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通政发〔2022〕15号)同时废止。本办法与此前通州区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有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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