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2025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领取通知
海淀区相关企业:
北京市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通过的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下发(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1),请名单中的企业领取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接收通知单》以及《2025年度海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领取委托证明》(附件2须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领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非本企业人员不能代为领取,特此通知。
一、领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四层中厅综合窗口。
二、领取时间2026年2月2日-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均可领取。
三、咨询电话010-82898040
四、相关说明
1.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可直接办理“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请各企业积极办理。
(1)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登录https://zjtx.miit.gov.cn/,登录培育平台,点击“去申报”。
(2)中关村高新认定:登录https://www.ncsti.gov.cn,点击科创服务-网上办事-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入口),详见: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入库)指南及解答。
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三条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第五款(二)要求,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填报火炬统计调查,于每年5月31日前提交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企业务必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年报的填报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填报提交。
五、相关附件下载链接附件:
附件1 海淀区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第四批名单及证书编号.xlsx
附件2:2025年度海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领取委托证明.docx
附件3:高新技术企业告知书.docx
长按二维码下载附件

丰台园2025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领取通知
丰台园相关企业:
北京市2025年度第四批(含报备即批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名单及证书编号详见附件1)已发放至丰台园管委会,请相关企业按照要求领取高新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1.领取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7:00
2.领取地点:
丰台创新中心9号楼11层1123室(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9号楼)
3.证明材料: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领取证明》(见附件2)
4.注意事项:
(1)领取现场请提供2025年的高新证书编号。
(2)只接受认定企业领取,中介不得代领。
(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三条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第五款(二)要求,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填报火炬统计调查,于每年5月31日前提交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企业务必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年报的填报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填报提交。
特此通知
附件:
长按二维码下载附件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28日
房山区2025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领取通知
各相关企业:
房山区2025年度第四批(含集成电路等领域政策试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发至中关村房山园管委会区科委(名单见附件1),现将证书领取要求通知如下:
一、所需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3) 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领取证明(附件2 )
请带齐上述材料并加盖公章(除附件3)来现场领取证书
(4) 2025年企业经营情况表(附件3Excel版在领取证书前发邮箱fsqgqx@163.com,文件名务必修改为企业全称 )
二、时间地点
领取时间:2月2日-2月6日(工作日) 9:30-11:00 ;14:00-16:00 逾期领取的企业,请提前致电69365648联系确认
领取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学园北街11号主楼(侧门进入)三层80308(园区南门进入,园区内外来车里不能进入,车辆只能停靠路边,建议绿色出行。)
三、注意事项
1、非本企业人员不能代为领取高新证书。
2、由于证书领取企业较多,现场不能打印,请务必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以便您快速取证。
四、重要事宜
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三条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第五款(二)要求,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填报火炬统计调查,于每年5月31日前提交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企业务必重视高新年报的填报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填报提交。
2、企业如有意加入房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请参阅高企协邀请函(附件4),并填写入会协议,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附件5)。
附件
1、房山区2025年认定的第四批(含集成电路等领域政策试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
2、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领取证明
3、2025年度年企业经营情况表
4、北京市房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邀请函
5、北京市房山区高企协入会协议书
长按二维码下载附件

中关村房山园管委会区科委
2026年1月28日
昌平区2025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领取通知
各相关企业:
2025年度昌平区第四批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可以领取,请各相关企业按通知要求自行领取证书(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5 ) 。
一、证书领取方式
(一)企业领取证书时需提交 “企业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领取承诺书”(详见附件2)。两个材料纸质版需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情况登记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cpqgqx @126.com 。
(二)请企业授权代表携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于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领取时须出示身份证明。
二、证书领取时间地点
(一)领取时间:
2026年2月2-6日,上午9:00-11:30 、下午 14:00-16:30。
(二)领取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9号托管中心二层202室。
三、 添加微信工作号
为便于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催报、政策培训及通知传达等工作的沟通联系,请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 务必于2月6日前添加科委工作微信(cpkjcx80103635),请注明企业名称高管职务。(微信二维码详见附件3)
四、联系电话
证书发放咨询电话:80112866、69746948
五、有关说明
(一)请企业务必于规定时间内领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资料不全、未盖章者不予发放 。
(二)昌平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是在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指导和支持下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企业如有意成为协会会员,请仔细阅读协会的会员招募通知(详见附件6),申请入会时将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 cpqgqx@126.com 。
附件1:企业情况登记表
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领取承诺书
附件3:科委工作微信(cpkjcx80103635)二维码
附件4:转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向高新技术企业的告知书
附件5 :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
附件6 :昌平区高企协会员招募通知
长按二维码下载附件

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年1月29日
通州区2025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领取通知(未见正式官方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北京市认定机构2025年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告,通州区2025年度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准备就绪。现将证书领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26年2月15日-2月28日(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二、领取地点
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企业服务窗口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东路甲442号永安大厦2层(原通州区科委办公区)
三、所需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领取登记表》(附件1,需加盖公章)
2025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说明(附件2,Word电子版需提前发送至tzqgqx@163.com)
四、注意事项
仅限本企业员工持有效证件领取,需提前预约(预约电话:010-60559808)
材料需齐全且加盖公章,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请提前准备完整材料逾期未领请于2026年3月10日前电话确认
五、重要提示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请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火炬统计调查填报请于2026年5月31日前提交年度发展情况报表连续两年未按时提交将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六、其他事项
新认定企业可同步申请研发投入后补助(详见附件3申报指南)
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已启动,请关注后续通知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0559808(通州区科委企业服务科)
电子邮箱:tzqgqx@163.com
附件:
《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领取登记表》
《2025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说明》
《通州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指南》
(请各企业及时领取证书并做好后续年报工作)
丰台区2025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领取通知
各相关企业:
北京市2025年度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名单详见附件1)已发放至丰台区科信局,请相关企业按照要求领取高新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1.领取时间:2026年1月30日-2月6日(工作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领取地点:丰台区科技创新促进中心(北大街甲13号)314室。
3.证明材料: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领取证明》(附件2)。
4.注意事项:
(1)只接受认定企业领取,中介不得代领。
(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三条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第五款(二)要求,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填报火炬统计调查,于每年5月31日前提交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企业务必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年报的填报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填报提交。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郭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010-63811077)
附件:
1、丰台区2025年度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名单.xls
长按二维码下载附件

扫一扫关注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