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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会协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的通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报告要注意!!!
文章编辑:兴知知识产权  来源: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人气:570  发表时间:2022-03-12

京会协〔2021〕193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保护会员正当利益免受不法侵害。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北京注协)已完成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以下简称报备系统)的开发,将于2022年1月1日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2年1月1日起,所有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业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其他鉴证业务报告、咨询报告等,均应在北京注协报备系统中录入业务报告信息,生成统一编码,该编码应打印后作为封面装订在业务报告首页。
   二、适用对象及范围
   
北京注协所属团体会员,即根据属地原则由北京注协管理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北京分所(以下简称事务所)。
   北京注协管理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分所加盖分所公章出具的业务报告无须在本报备系统报备。
   三、时间安排
   1.即日起各事务所选派并仅限1人担任报备系统管理员(以下简称管理员)。管理员应保持稳定,根据需要可在本所内授权多人参与管理。管理员需加入北京注协报备系统管理员QQ群(群号码:326522191,申请入群时需注明事务所名称及管理员姓名),北京注协将不定期召开系统使用实务培训。
   2.2021年12月27日起各事务所开始管理员线上申请注册工作。具体申请注册方法届时详见报备系统内《使用说明书》。管理员线上申请注册需在报备系统登录页面注册新用户中上传以下材料:
   (1)管理员身份证(人像面)扫描件;
   (2)管理员身份证(国徽面)扫描件;
   (3)事务所执业证书(北京市财政局审批发放)扫描件;
   (4)事务所加盖公章的授权书扫描件(授权书模板请在管理员申请界面内下载)。
   以上扫描件均应加注“仅供XX事务所报备管理员使用”字样水印。
   3.2022年1月1日起报备系统正式上线启用。具体使用方法届时详见报备系统内《使用说明书》。
   四、工作说明
   1.业务报告统一编码可以证明北京注协所属团体会员依照本行业自律管理规定完成了业务报备。各事务所应高度重视,积极落实,确保报备工作顺利实施。
   2.业务报告统一编码不应被理解为证明事务所出具的报告在内容和专业上符合行业准则体系相关规定。
   3.事务所作为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对其出具的业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这一原则不因取得统一编码而改变,统一编码不代表北京注协在任何意义上对事务所出具报告的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4.报备系统上线后,北京注协将向财政、证监、银保监、国资、市场监管、税务、科委等相关政府部门进行通报,并通过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方便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等业务报告使用者根据统一编码对事务所出具的业务报告进行查询、验证。
   5.查询方法:
   (1)移动端编码查询
   业务报告使用者通过手机扫描统一编码(二维码),自动跳转到北京注协网站并显示备案信息(可公开);
   (2)PC端编码查询
   业务报告使用者登录北京注协网站,打开报备系统中的编码查询模块,输入业务报告统一编码,点击查询报告,网页直接显示备案信息(可公开)。
   五、联系方式
   北京注协监管部电话:88221065、88221121、88221038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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